醋不是每瓶可以越放越香,味噌放久了不會變豆醬(二)
王桂樹律師表示「醋是愈陳愈香」,這句話基本上乍聽下是沒有錯的,醋可以陳放,不過台灣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明文規定,食品或食品添加物若逾有效期限,不得製造、加工、調配、包裝、運送、貯存、販賣、輸入、輸出、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。因此回收再收回來做是違反法律規定的。
中興大學食品與生物科技系的周志輝教授表示,一般市售的醋醋酸比例大概是7~9%,換算PH值約為2點多,在這麼酸的條件下,大多數的微生物都不能生長,的確是不大會壞掉。甚至人體消化道也會產生微量的醋酸,具有抑菌的功能。而醋的陳放,指的是釀造裝瓶前的階段,久放能會反應產生一些芳香的物質。比如義大利的陳年紅酒醋、巴薩米可(balsamic),不乏五年、十年、二十年的高價產品。
但這就會牽涉到一個國家的食品法規了,如果在制定的時候沒有考量到這類型產品的特性、市場價格、以及安全管理的方式,那事後產品發生問題再來辯解保存期限,也是不合理的作法。
除此之外,食神小編要指出的是,陳放也需要良好的保存條件。分裝進入通路後,沒辦法保證保存的狀況,拿這樣的產品當原料回收再製就是黑心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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味噌放久了不會變豆醬,醋也不是人人可以越放越香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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